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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

日期:2024-06-12 来源:工农区人民政府

  (2024年6月11日工农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)

决定任命:

  刘东洋同志为工农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、商务局局长;

  奚 磊同志为工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;

  董 凯同志为工农区信访局局长;

  谢 晶同志为工农区民政局局长。

任命:

  李瀚有同志为工农区监察委员会委员;

  张 莹同志为工农区监察委员会委员;

  王玥丹同志为工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;

  刘 柳同志为工农区人民法院审判员;

  孙建业同志为工农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;

  陈 博同志为工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。

决定免去:

  董 凯同志的工农区民政局局长职务;

  谢 晶同志的工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;

免去:

  于大龙同志的工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;

  白 梅同志的工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

  孙 波同志的工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

  杨 东同志的工农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
  宋文豪同志的工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

  郭 杰同志的工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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